长宁县兴一家庭农场位于长宁县双河镇金鸡村二社,经营范围为:养殖、销售:豪猪;加工、销售:豪猪肉;种植、销售:水果、蔬菜;农业旅游观光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... [详情]